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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合作

四川消防合作: 一、加盟人需要满足的条件1.如果总公司相关人员的资产超过50万元,请核对原件,留下扫描件或复印件2.是行业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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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合作:

四川消防合作

一、加盟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如果总公司相关人员的资产超过50万元,请核对原件,留下扫描件或复印件

2.是行业相关人士,有行业关系资源

3.提供2份直系亲属证明

4.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二、消防证书注册流程

1.根据有关规定,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可以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2.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审。

3.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需要由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机构或者单位聘用,并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受理或者不受理登记申请的,出具加盖公安局消防部门专用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证明。

5.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将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6.公安部消防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向后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需延长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7.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颁发并交付相应级别的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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